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成绩公布后,对分数有异议能否申请复核、复查范围和申请流程,这些问题都是考生关注的重点。今天小编整理的是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复核全面指南,详细说明了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复查条件、申请时限及具体步骤,还包含了复查结果的获取方式及注意事项,帮助考生快速掌握复核相关规定,顺利完成成绩核查。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可以复核,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复核原则如下: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4、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5、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考生需认真阅读成绩复查注意事项,个人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复查,等待复查结果。
助理社会工作师(原初级社会工作者)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也就是说如果助理社会工作师考生未在同一次考试内通过考试的话则成绩作废,来年需要重新报考。
而社会工作师(原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生如果第一年只通过了其中一门或两门的话,来年考生只需要考头一年没有通过的科目即可,综合两年考试成绩,合格的话即颁发社会工作师证书。
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成绩异常代码说明

社会工作者成绩查询显示异常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所以如果大家正常参加考试了,并且没有上述违规违纪等情况,要及时去复核成绩,避免出现误判的情况。
成绩复核: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4、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5、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