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区的公考指南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4深圳市考笔试申论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具体怎么体现、在试卷中怎么呈现是今天要分享的内容。今天小编整理了大纲原文,对照着看就知道自己复习的方向对不对了。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2024深圳市考笔试申论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根据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I、II两类试卷,报考者应考的试卷类别在招考公告中明确。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一、考试说明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根据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I、II两类试卷,报考者应考的试卷类别在招考公告中明确。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三、测查能力
申论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I、II两类申论试卷所测查的能力如下:
(一)申论I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知识、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二)申论II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湖北省2024省考公共科目具体考什么

2024年湖北省考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主要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这也是公务员考试的必考科目。除了面向村或者社区的干部,招录乡镇或者街道公务员的职位只需要参加一门综合知识测试之外,其他职位都需要参加公共科目的考试。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对考生常识、数量关系、判断、语言表达、理解等能力进行考察。该科目主要包括5个组成部分,除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以及推理判断之外,还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等相关部分。
2.《申论》:主要对考生文章写作、对策、归纳总结以及综合分析等能力进行考察。该部分命题全部为主观题,省级与地市级事件题目数量保持一致,前几道题全部为问答题型,最后一道题为大作文。
2024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报名要求有哪些

2024深圳公务员考试报考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2月6日至2005年12月5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管理机关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2年12月6日至2005年12月5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非深圳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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