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发现很多人在问关于体检和考察的细节问题,确实这些内容关系到能否最终上岸。今天就把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体检考察的相关规定整理成篇,方便大家对照了解。感到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问:综合成绩同分者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同分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3、问: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
4、问:面试通过人员体检执行何种标准?
通过面试的人员参加招录机关组织的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5、问: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查。
6、问: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问: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检察院文职考试详细说明

检察院文职考试通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一般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以下内容:

马克思主义理论
人文与社会
国防和军队
时事政治
言语理解与表达

数量关系
判断推理
资料分析
专业科目则根据报考的岗位不同而有所区别,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多个领域。
对于报考检察院的文职人员,特别是辅助文员岗位,专业科目中会包含法律专业知识,但相对于检察官或法官岗位,法律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要求会略低一些。考生至少需要对各个部门法有一定的了解。
对于文员岗位,可能还会考查相关的文书写作能力,如公文格式、写法等,以及对计算机办公软件的熟练程度,如文字录入速度和对Office或WPS程序的掌握。
请注意,具体的考试科目和内容可能会根据官方发布的最新考试大纲有所变动,建议考生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