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报考的情形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公务员考试有明确的准入门槛,部分人群会因为身份或经历原因被拒之门外。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5类禁止报考的情况,包括在校非应届、在职公务员、现役军人、辞退未满5年者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每一类都对应着不同的政策依据。感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因为公务员考试有学历要求,绝大部分人18岁都还是上学的年龄。上学期间,只有应届毕业生才允许参加公务员考试,非应届毕业生则没有资格。
2.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在职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也是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在职人员如果对岗位不满意,要么辞职重考,要么参加遴选。要注意的是,事业单位人员是允许考公务员的,但是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视为公务员,不得参加考试。
3.现役军人
在众多职业中,现役军人也是不能直接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这是因为现役军人具有军籍,受军队管理。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
公务员如果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按照规定也是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5.公务员法规定不得录用的人
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5类人不得报考公务员。
国考报名资格要求解析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都可以报考,但现役军人、目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年龄方面,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非在职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参公人员报考公务员限制最新消息

参公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了。近年来,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简称参照管理)也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等可以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