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作为侵权的六种情形是教育法律知识的核心考点。小编在整理相关考题时发现,这类题目出题频率很高,但很多同学容易混淆不作为侵权和作为侵权的区别。今天要说的就是六种典型的教师不作为侵权表现,包括对特异体质学生关照不力、对生病受伤学生救护不力、违反工作规程等多种情况,每个都很重要。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教师法》、《未成人年保护法》的规定,教师负有保护学生的法定义务。如果教师没有积极履行保护职责或阻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即构成不作为侵权。教师不作为侵犯行为的表现主要有:
①对学生身体状况关照不力
即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例如学生患有心脏病,不能进行剧烈运动,教师从学生体质健康卡中知道此事却要求该生参加篮球赛就是不适当的。
②教师对生病或者受伤学生救护不力
即教师对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救治措施,而是消极地不作为,致使学生的疾病或者伤害因为迟延治疗的原因而加重。
③在履行职责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
即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了专业规范,包括对特定工作岗位工作期间的要求,例如实验室教师在组织实验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教师在此特定的时间应当进行巡查,体育课教师在学生进行危险动作(如跳马)时应在旁指导和保护等等;在特定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的操作规程,如体育课应当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首先组织学生热身,活体解剖课应当对解剖动物进行固定,对某一教学活动的危险性和注意事项事先说明等等。如果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未制止学生的危险性行为
《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教师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职责期间,发现学生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管理就是以强制性手段,在学生行为出现危险性时,对其进行控制约束,制止危险倾向的发展,如发现学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未及时予以暂扣,发现课间活动集体活动的秩序出现混乱没有对学生行为进行约束等。告诫则是教师在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而其本人没能认识的情况下,向其指出行为的危险所在,要求其不要继续进行此类活动,如发现学生在课间、课外活动中经常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应予以指出并加以纠正等。制止则是教师在发现学生正在进行危险性活动,采取措施中断学生的行为,以避免伤害后果的发生,如发现学生玩耍超出了正常范围,发现学生之间有打斗或其他暴力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强制其停止等。
⑤未及时向学生监护人履行告知义务
教师发现或知道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监护而发生伤害。
⑥发现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教育法》第73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体育教师明知学校操场上篮球架已不牢固有倒塌的危险,却不采取措施,也不报告维修以至倒塌砸死学生。这种情况就应该追究该体育教师的刑事责任。
例题再现
(单选题)体育课练习篮球的过程中,体育教师梁某看见学生郑某进行危险动作时,未上前指导保护,导致郑某左手骨折。该体育老师的行为( )。
A.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B.属于不作为违法侵权
C.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D.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教师的侵权行为。A选项,人身自由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C选项,人格尊严权: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D选项,隐私权: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综上可知,ACD不符合题干,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
安全管理核心措施

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主要运用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和研究各种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组织上和管理上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突出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务求实效。
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搞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规定,强化车辆、道路的安全管理,严格安全准入,严查违法行为,加快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要继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绝不能出现安全生产责任“真空”。
五、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水平
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尽快启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科研项目,大力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决克服作风漂浮、管理松懈、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推诿扯皮、久拖不决。
公费师范生六年服务期后工作去向

公费师范生六年后不容易调动。公费师范生六年服务期满以后调动并不容易,甚至没有多大的可能性。一方面,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在学校服务六年的时间,基本上都会走到结婚生子这一步,这个时候再谈调动,基本上也是属于个人一厢情愿。

如果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编制服务完6年,想合理调动编制是不需要重新再考的。虽然国家规定免费师范生在6年服务期内是不能报考公务员或其他岗位,但服务期满后就没有限制。并且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工作3年以上、配偶在省内工作的,可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市(州)实施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当地调动程序办理,并由接收地负责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工作。不过申请的难度可能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觉得服务学校的待遇有些低,也可以选择去到别的类型的机构,如私立学校和培训机构等,但是去私立学校之后就没有编制了。甚至可以选择不从事教育行业,去从事其他职业。
公费师范生以教师身份扎根于教育领域,教学工作经验是教师行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而公费师范生经过6年的历练和成长,已经具备足够的教学工作经验一个合格的教师,有些公费师范生更是朝着优秀、骨干老师的方向不断前进。如果公费师范生的六年期限已到,那么继续留在原单位任教,是不错的选择。
很多人对公费师范生的工作限制有误解,公费师范生并不是去边远地区任教。公费师范生毕业之后,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要范生,应该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只要公费师范生的工作年限满足六年期限,在就业方面,公费师范生就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报考公务员也是公费师范生的就业方向之一,公务员压力较小,也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
公费师范生需要到中小学任教6年,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但是只能是你毕业的大学,不能读其他大学的研究生。
公费师范生本人向本科就读的部属师范大学提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部属师范大学根据任教学校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后,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非全日制形式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授予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

公费师范生过了6年协议期后,教育部并没有限制考取其他学校研究生,如果此时想报考研究生,那就可以报名研究生考试,如果是正常本科毕业的,基本都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