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招聘备考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考试中涉及的教育法律法规越来越多,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表述相近,区分起来很困难。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考试常考的相似法条,逐条对比分析帮助理解记忆。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一、考情
在教师招聘的考试中,法律法规的占比越来越大,每年都会增加新的文件,且知识点比较分散,导致记忆量增多。以下为大家整理一些相似法条,减少记忆负担。
二、知识点分析
1.学生人格保护
法律法条
义务教育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29条)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21条)
2.津贴类
法律法条
义务教育法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第31条)
教师法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26条)
3.教师工资
法律法条
教师法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25条)
义务教育法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第31条)
4.严重不良行为
法律法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第35条)
义务教育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第20条)
未成年保护法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第25条)
三、练习题
1.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是下列哪一部法律规定的(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而C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D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是规定,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故本题选B。
2.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2.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故本题选择C。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题型及分值介绍

中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2020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安排,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题型为主观题(案例分析和方案设计),共五道题,每题20分。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题型分为单选和多选,单选60个,每个一分,多选20个,每个两分。
中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题型分为单选和多选,单选60个,每个一分,多选20个,每个两分。
总分均为100分,社会工作实务(中级)考试时长2.5小时,其余科目各2小时